TD 專業人員應善於撰寫學習目標,在教學設計中,學習目標的撰寫是核心技能之一。學習目標清晰地規定學習者在培訓或學習活動後,應該能夠達成的具體行為或能力。以下是撰寫學習目標時應該遵循的基本原則和技巧:
1. 學習目標的層次結構
- 最終目標:也叫績效目標,代表學習者完成課程後必須掌握的核心能力。它描述了課程的最終行為結果,並且通常是具體學習事件的最終成果。
- 支援目標:為達成最終目標,學習者需要先掌握一些附屬技能或知識,這些目標叫做支援目標。支援目標將最終目標分解為更小且易於達成的步驟,幫助學習者逐步達成最終目標。
2. 撰寫學習目標的方法
教學設計專業人員應根據學習者的角度來撰寫可測量且可觀察的學習目標。常見的兩種目標撰寫格式是 Mager 的 A-B-C-D 格式和 SMART 目標法。
2.1 A-B-C-D 格式
此格式簡單易記,通常包括四個要素:
- 受眾者 (Target):說明目標受眾者,例如“領導力課程的學習者”。
- 行為 (Behavior):具體描述預期的行為或學習結果,必須是可測量和可觀察的動詞。例如,“能夠制定議程”。
- 條件 (Condition):描述學習者在達成目標過程中所能獲得的支援或環境條件。例如,“使用議程範本”。
- 程度 (Degree):描述學習者達成目標的具體程度,通常以百分比或其他明確指標表示。例如,“每次”或“100%的時間”。
範例:“領導力課程的學習者每次都能夠使用議程範本來制定議程。”
2.2 SMART 目標法
SMART是一個強調清晰和可實現的目標設置方法,具體包括五個要素:
- S (Specific,具體):目標應該描述清楚具體的學習成果。
- M (Measurable,可測量):目標應該具有可以量化的標準。
- A (Achievable,可達成):目標應該具備挑戰性,同時是學習者能夠在現有條件下實現的。
- R (Relevant,相關):目標應該與課程主題以及學習者需求緊密相關。
- T (Time-bound,有時限):目標應該在具體的時間框架內完成。
範例:“學習者能夠在90%的情況下正確使用所學技巧解決問題,並在課程結束後的兩週內完成至少三次實踐。”
源自: 人才發展知識體系 (Talent Development Body of Knowledge)~ATD認證考試的書籍